我喜欢一个女孩,她有男朋友,我也表达了我的爱意,关于他男朋友,我不了解,我也没有想去了解,我只是很
匿名用户 2015-08-18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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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情面前人人平等,在未婚之前,都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爱情,更何况当事人不拒绝,说明她还未确定到底该选谁作为自己的另一半,她还在犹豫,所以你有机会与他男友竞争。但作键苦为悟涉纪男人就得要公平竞争,不需要耍什么手段之类的,还有要完全的尊重女生瓣潜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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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有同样的经历,所以想跟你说几点,希望你不要介意。如果她有男朋友了,而且还没有分手或者感情出现问题,就应该直接了当地拒绝你,不要让你抱有希望,目前无论是你还是她,对彼此的承诺也是非常无力的,她这么处理比较不当。虽然她现在没有结婚,但在他们感情中,你显然成为了第三者,或者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是现在...
按法律来说你没有错。按现实来说。男孩子嘛,加上年轻气旺很容易情杀的。最好是在她没有男朋友的时候再表白。想想如果有人和你女朋友表白你怎么看?和别的男人很暧昧你会怎么样?
勇敢追求
你有追求的权利!但是从道义上讲另拆十座庙不毁一段情!我本人是坚决不会这样!你可以挖人家墙角别人也可以来挖你!这种女人我也不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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