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老婆都是农村的,结婚一年没有小孩,女方提出离婚,婚前我自己在农村做的房子,彩礼给了女方一…
匿名用户 2013-06-1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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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 1、房子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归你自己,离婚她没份。 所以做房子的外债也是你自己还。 2、只要登记结婚了,彩礼就是赠与,暖训悟法院不会支持你往回要,除非她自愿给你。 3、婚后双方的财产和婚后的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涉立的),叹炼都是一人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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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看女方怎么想了。
彩礼是给掉的,这个根本不必提出来。 房子卖掉,财产对分。
不清楚,问问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