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有证据显示对方遗弃我和小孩,第一次会判决离婚吗

匿名用户    2016-03-19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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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该法律条文,如果不存在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你的这种情况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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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舌谷芹_KqMy    2016-03-19 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