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如果请假不上班,能要求公司发工资交保险吗?

我单位在外地,休完产假不可能离开宝宝再去外地上班,在这种实际情况下,领导也了解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我自己愿意解除合同,能不能要求单位发补偿金给我?但如果期间我一直没法去上班,单位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匿名用户    2009-04-0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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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自己 解除合同北贸 就不会有补偿金 如果 你不上班 的话 单位 可以沃绣竖 认为炼贵 你违反 劳动合同开除你 不会有补偿 建议 你 自己离职 比较好些

老毛说我NB   2009-04-03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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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就是一法盲!还来误导别人!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不要主动辞职,在哺乳期内内劳动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每天给你安排哺乳期假,不能安排的可以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哪怕不发工资,只缴纳社保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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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卓逸_SkR4    2009-04-05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