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现在想离婚,但是老婆在香港,而且当时结婚证也是在女子户口所在地办的,小孩子的扶养权归谁
匿名用户 2010-09-0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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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清远起诉毫唉离婚,公告送达 二,可能判给男方, 三,玻串捆香昌唉港也是一夫一妻制,但目前没有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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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离婚再结婚的可能不大 毕竟是违反法律的,至于小孩会判给谁跟结婚证没有关系,抚养权是跟据男方、和女方谁的条件好,谁有能力抚养这个小孩来判是,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小孩的抚养权,但是如果是女方抚养小孩的话男方要给女方付(从1岁到16岁的抚养费)
具体还是咨询律师比较好 比较直接
如果女方同意离婚,可由双方协议离婚,由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一定非得是办结婚证的地方),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小孩去留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实在找不到女方了,可由男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女方户口地),对于女方下落不明,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