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小孩出交通事故受伤,每天的营养费是多少?在家疗养期间按法律程序怎么陪偿?

匿名用户    2013-10-2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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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意见》的规定: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两点: 1、原则上,只有住院期间且要有医院的证明才可以要求赔偿营养费,及条文规定的“必要”营养费,治疗结束后一般是没有营养费的。 2、营养费的标准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不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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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0-21 16:33

营养费,要么到司法鉴定机构做营养期鉴定,确定天数,再乘以每天费用(该费用主要由法官酌定,因地区不同而变化,不是按你每天的实际支出的,我这边成人是按30元每天计算);没做鉴定,天数由法官依据,医生的诊断意见酌定天数;在家疗养,因为是孩子,没有误工费,所以原则上不会对此专门赔偿;即,你主要能得到赔偿的是...住院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有伤残,才有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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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0-21 09:27

一般每天50元,在家疗养时间以及住院期间的营养费,最好都让医生在病历上注明,否则有些地方的法院不支持。

拱访烟_mCrd    2013-10-21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