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后,拖欠职工的养老保险是否还能追回

国有企业于2002年破产,我是该单位职工,直到2010年才知情,并且未得分文安置费用。 在企业已破产的情况下,但是仍然出租厂房、有人上班,只不过是以清算小组名义存在。这种情况下拖欠我的养老保险多年,起诉的话会不会即使胜诉,也追不回欠款呢?
匿名用户    2010-08-0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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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破产之后,对于破产财产的分叹凡配一般是在支付了破产费用之后,优先偿还拖欠工人的工资,和购买职工的养老保险,有剩余的再宰卜做其他分配。我国的破产法注重对职工利益的保护,所以不用太过担心,只要有破产财产,一般拖欠的工印训府资和保险不会有问题。

司马嫣然_y23c   2010-08-0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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