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走一年,有三个小孩我养,要离婚如何办呀?拜托各位大神

我有三个孩子,一个是女儿,两个儿子,,最大的女儿今年9岁了,,妻子说我赚钱少就离家出走了,有一年多了,到现在。也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我。我想通过法院离婚,请问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案呀?还有扶养费怎么拿呀。
从宣朗_1AfU    2014-04-30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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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择先宣告其失踪再起诉离婚,也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被宣告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与其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持载明你妻子失踪的事实、失踪时间及请求宣告你妻子踪的申请书,舞渐脂公安机关或者其它有关机关(你妻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逝炼村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出具其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向你妻子失踪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宣告你妻子失踪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后,将登报或张贴公告。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再做出你妻子为失踪人的判决。然后,你就可持此判决书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在人民法院宣告你妻子为失踪人后,你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这样的话,一般法院是判决准予离婚的。 另外,你也可以不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你妻子是失踪人,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也同样可以办理离婚。 考虑到宣唉否告失踪时间较长并受很多条件限制,如果你急于离婚的话,可以直接选择后一种方法。

匿名用户   2014-05-0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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