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注明男方要赔偿女方5万元,于一年内还清,每月付1000元抚养费给小孩,小孩归女方

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注明男方要赔偿女方5万元,于一年内还清,每月付1000元抚养费给小孩,小孩归女方。离婚后男方不履行这些费用,人都联系不到,怎么办?就只有民政局出的一张普通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其强制性给付吗?到哪里去起诉呢?
匿名用户    2015-05-07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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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简单直接去法院起诉他就好了!

匿名用户   2015-05-07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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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找个当地律师咨询下

匿名用户    2015-05-07 00:18

你可以去法院

匿名用户    2015-05-07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