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去年帮朋友要账,以非法拘禁批捕,债主共四人全部取保候审,我弟弟现在已经在看守所八个月多了

案件到法院也一个半月了,债主指示我弟弟打了欠债人,没有构成轻伤,也没有用器械。债主承认指使了。咋感觉这是没完没了了。
匿名用户    2013-04-11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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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只打了人,不然也不可能是非法拘禁罪l。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筝锈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沙征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要么你弟弟还有其他的案子被弄出来啦,应为像这种罪的话很简单明了,一般不会残评常超过半年,应该半年之前就判了下来,要么还有两种可能,被害人有关系,要搞你,或者你们当地警察不作为你现在找个律师介入,看看是一个什么情况。望采纳

匿名用户   2013-04-11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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