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答应我入职两个月后交社保,但是都五个月了仍然没有交 我辞职了

签的劳动合同不给我的一份,签的时候也没有公司盖章。所有的约定都是口头约定,没有条文规定。而且加班经常加到晚上9点或者十点,本来就是单休,还要求星期天都上班。但加班费是5元一小时。而且工资从不按时发,已经压了进三个月。证据补充:现在离职了,我要要求社保补偿金,应该补给我多少?
匿名用户    2014-08-0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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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4到5个月的社保金,社保金额每个地方的具体数额不一样,可以到社保局咨询。对于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加班及不合理的加班费,不按时发放工资等现在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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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8-01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