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生宝回来被调岗,哺乳期到9月13号才截止,现在要解聘我,怎么办?如和赔

我2007年11月5号来公司,2008年1月1号和公司签合同,后来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12年9月1号开始休产假,后生宝回来2013年2月25日上班后,却被调岗。哺乳期要到2013年的9月13号才截止,可今天人力找我,现在要解聘我,我怎么办?我该要多少的公司的补偿呢?我基本工资4500,车补每月200,饭补每餐15元,车补和饭补都是实到一天给一天的,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补偿,才是合适的呢?怎样才能把我的利益最大化?着急求教,真心求助,十分感谢,非常感激了!!!!谢谢大家!
匿名用户    2013-07-0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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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哺乳期要到2013年的9月13号才截止,现在单位要解聘你。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源实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 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3】如果单位还是坚持立即们搁报解聘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4】单位是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8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在原单位工作; 如果你同意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主动权在你这里。 你可以得到经济赔偿,勒过为12个月的工资。 【6】支付的每个月赔偿工资,按你被辞退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进行赔偿。

出忆枫   2013-07-0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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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话,用人单位是不能这样开除你的,就算用人单位强制开除你,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并且要用人单位承担因为开除而对你造成的工资损失(从开除之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hgghx    2013-07-10 09:24

你好,因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作几点答复: 1.公司不能解聘你,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尽管你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只要你没有过失或不同意,公司就不能解聘你。 2.如果你自己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的经济补偿金为6个月...的平均工资,因为你已在公司工作达到了5年半以上,每工作一年对应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说的工资是过去一年的数字话,那么你可以要求的经济补偿金为6×﹙4500﹢200﹢15×每天享受餐补餐数×30)。 3.如果公司依然要解聘你或者不支付你全额的经济补偿金的话,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办理相关手续以及为仲裁提供证据您肯定是要请律师来帮忙,我的联系方式里有本律所的地址和电话,欢迎你来详细咨询与聘请律师来代理。 以上是我根据相关法规发表的一些见解,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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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7-09 23:07

单位在职工哺乳期是不可以开除职工的,更何况你的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若无法定事由解除,则属违法解除,依法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单位真的开除你,依照你的工作年限,单位须按一年折合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赔偿你。针对你说的情况,你可以明确告诉公司,你不同意公司的解聘,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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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7-09 18:30

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双倍经济补偿金,即一年补2个月工资。我建议你采取第二种方案,因为如果你这样留在公司里面工作,那不排除公司会用其他方式去整你,这个做着也没有意思。

匿名用户    2013-07-09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