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骑电动车车速15-18码回家时,14岁小孩快速奔跑横穿马路发生碰撞到左手臂没事但右脚小趾骨轻微骨裂

当时我马上带到医院并通知他的家属,医生说并无大碍,打点石膏过20多天就会全部长好,无需住院,所有医药费都是我出的,到了晚上我上门看望,小孩家属说要我付2000元钱的护理费,说如果不同意就去立案,我应该怎样处理?
匿名用户    2011-11-23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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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买点营养品 每天照顾她 再给他的家人说说 在给他1000块

匿名用户   2011-11-23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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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哈哈,2000块坑爹啊,轻微骨裂,不是什么大事,擦擦药水就得了,医药费肯定也不多吧!你再跟他协商,500块以内,不得就给他报吧,我觉得也完全不是你个人的责任。这么小的伤,他还好意思报,吓吓人的吧、、、

匿名用户    2011-11-24 10:16

你可以和他们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协议,可找交管部门处理

匿名用户    2011-11-23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