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小孩过跑马路,从侧面撞到了我正常行驶的车!交警队责任该怎么划分?

前几天下午,我在一公路上正常由东向西行驶,右前方(靠边)停着一辆小客车下人,我的车速不快30-40左右,我的车刚刚超过小客车的车头时,从小客车前面飞奔过来一个小孩,因为路比较窄,我发现时已经没有反应时间啦,我往左打转向并刹车,可小孩还是撞到了我的车的右前膀子上(右前车轮上边的铁皮位置,有痕迹),我下车查看小孩的伤情并打120送医院救治,孩子左小腿骨折。交警和保险公司也赶到现场履行手续,后来在家属的要求下,我颠覆了部分住院费用(1万元)。注:1、事发时我驾驶的车辆没有超速;2、我的驾驶证、行车证都正常;3、我没有喝酒;4、车辆只有交强险;5、车型为小轿车。
匿名用户    2012-04-1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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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双方责任的可能性大,因为你是在没有判断好路面情况下超车,小孩属北铜厘于乱穿马路。至于谁主谁次或者同责,那就要看办案交警的判断了。 赔偿是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医疗费是1万元,如果超过这个额度治不好,超过部分就要按责任比裕惠例承担,对方是行人,一般承担低10%的责任,就是如果对方责任是70%的话,承担60%的损失这样,对方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洞团。

巫新雨_l8oB   2012-04-1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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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描述,既使你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但事故的发生与你双方都存在因果关系,交警通常都会认定你未注意前方道路负主要责任,对方监护人未监管到位负次要责任

匿名用户    2012-04-12 13:35

即使你正常行车也有50%的责任,交警可以说你对前方情况缺乏正确判断。

匿名用户    2012-04-11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