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婚姻法,对有宝宝的妈妈有何保障?难道要抱着宝宝睡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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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急着抱怨。我想你可能没有全篇看过新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只是道听途说而已。 你所有的抱怨都是建立在房产你一无所有的假设上,但是实际上这个推断是不正确的。 实际上,司法解释三已经明确了处理的方法。如果房产证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归男方所有,这和你推断的一样。但是后边就是完全错误。实际上,婚后还贷的部分应当认定为你们共同还贷,而不是说用谁的工资还就认为是谁出资了。婚后的收入应当属于共同财产,所以用之还贷也是共同偿还。如果离婚的话,你虽然不能得到房产,但是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共同还耀耻贷中你出资的那部分,以及由于房产涨价所增值的相毯怪对应部分。 另外,婚姻法为了照顾婚姻的弱势群体,还规定如果女方确实居住困难而且无力自行解决,那么男方是要给葵截趋予帮助的(这种帮助包括暂时女方可以居住在原房产或者给与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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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我估计有能力的男人,应该是无所谓~!因为他们不在乎。!!但是没能力的男人就肯定很兴奋!!!不是有一句话。说男人花心得女人,是因为她抓不住男人的心。说女人现实的男人,是因为他没能力给予女人。 所以!!啥时候男人能替女人来大姨妈,怀胎,流产,顺产,难产,剖腹产,清宫,大出血,胎盘遗留体内再取出,...
★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是有保障的,但要用好婚姻法。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总之,是对无过错方的女性很不公平,对第三者没有一定程度上的惩罚,这部新法只会增加社会道德败坏现象,也就是支持了男人找小三,小三更猖獗。,婚姻真可怕,可以让无辜的已婚女性一无所有,就连法律上的精神安慰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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