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跟技术员家的小孩玩耍不小心摔伤脚后跟骨折算不算工伤

匿名用户    2016-01-03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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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上班时间,但是不是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一般不能评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剪揭力坐欺等室减渐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戚家人   2016-01-03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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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无法认定为因工受伤; 2.但是该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报销部分药费。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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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6-01-09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