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脚板受伤后鉴定工伤十级,现在脚上还有钢板,休息了八个月了,走路还不正常,可单位已开始催我上班,有

我脚板受伤后鉴定工伤十级,现在脚上还有钢板,休息了八个月了,走路还不正常,可单位已开始催我上班,有谁有过差不多的经历的,请问我还能休息多久
匿名用户    2015-12-26 09:53    

推荐回答

1.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长短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所在地区,伤势不同,所在地区套菜不同,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停工留薪期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计算,但对停工留薪期限长短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理朗夕栋论上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 4.实践中,部分省、自治区、直殊岩辖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以对照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间的长短,可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匿名用户   2015-12-26 10:0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