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管月子,不管刚出生的小孩,是否可以以“不作为,遗弃,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匿名用户 2013-07-0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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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的行为显然是战殊抗违法的,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女方起诉没有法律障碍,如果你们确无和好可能,饥悠你可以以上述理由提出离婚诉梨宝讼,公安机关的报警材料可以作为你的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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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护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能请求离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请求。 《婚姻法》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禁止有抚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违法...
这都什么年代了,社会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人和事,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先去找妇联啊居委会什么的调节一下吧,毕竟夫妻一场,人家也是你孩子的亲人。劝你别轻易提离婚。
你眼睛瞎啦?这种男人还跟他生孩子,我看你老子进水啦?自己选择的人生何必来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