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玉环县坎门镇为何没有交社会抚养费就不让小孩落户口

我小孩计划外。2008年出生,我到当地派出所落户口。当地派出所办事人员,叫我到计生办,出具证明,我去计生办,计生办叫我交社会抚养费,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在网上查到公安部发了一个 公治[2010]179号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的文件,上面说 “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后来看新闻,有些地方比如河北,湖南,北京等地已经开始实施了,只要凭出生证,无需计生部门证明,就可以去公安部门
匿名用户    2011-07-11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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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公安部的有关通知精神,属于超生孩子的这部分人员均应凭《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时间、出生地、出生孕周、健康状况、体重、身瓦揭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接生机行肿怠构名称等。 如果没有拿到准生证的话,那么你的选择只有生完孩子后拿出生证明到计生办交完社会抚养费,交凡剪完费后凭发票和出生证明,带自己的户口本到派出所上户口即可。

兴家骏_qBBJ   2011-07-11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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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关系而言,作为中国公民,人生而平等,不管是婚生、非婚生,计划内生的,还是计划外生的,均有办理中国公民身份即办理户籍登记的权利,不应受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用的限制。 纵横法律网 何向前律师

匿名用户    2011-07-12 18:25

没有用的我的和你性质是一样的不交罚款也想上户口?

桓彭泽    2011-07-12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