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上班 合同到期我在哺乳期领导说我教学太差 解聘 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2-07-06 09:45    

满意回答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了导合同。你所陈述的解约理由就是劳动合同法40条第一款第二项:劳动毯密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葵丛叨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该单位不能因此解除同你的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12-07-06 09:57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不合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匿名用户    2012-07-06 10:32

哺乳期学校不得解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2-07-06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