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小孩抚养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还有,抚养费数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咨询法律人士
匿名用户 2015-10-18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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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照【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只有符合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条件,且要另行起诉. 参考法律条文: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抹丛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宝梨厉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生安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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