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了,都有三个孩子了,还没有结婚证,如果要离婚,给女方什么补偿吗

匿名用户    2015-05-26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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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柴阶理 ,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就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应理解为同居前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因此,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宜依据等分原则处理欺纪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惠挎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邴晴波_JXex   2015-05-2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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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离婚,是分手,看你的良心

段怡和_j0dE    2015-05-26 22:36

为什么要离?那三个孩子不可怜吗?

匿名用户    2015-05-26 22:36

没有结婚证,这种是不被法律上承认的。 望有助。

匿名用户    2015-05-26 22:35

啥都没!

匿名用户    2015-05-2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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