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2007年9月1日在校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2008年6月住院请问可以申请保险金

我小孩子于2007年9月1日在校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保险单上注明有学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小孩子于2008年6月因水痘并发脑炎住院,请问我可以申请保险赔偿吗?应该怎么处理?
匿名用户    2008-09-0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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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逝笼理赔资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 二:所有住院的单证(医药详单、开诊断证明书) 三:去学校把保险单拿上 如果符合要求的话。北京是2000以下单场结舞射锅算。你高尺们那里最迟十天也会给付的。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renxuejun2008@hotmail.com

匿名用户   2008-09-0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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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应该是可以的,因为生病是在保险的保障有效期内,你可以找学校的老师

匿名用户    2008-09-04 14:18

您好,我是中国人寿售后服务的,您首先别着急,您在您孩子住院的同时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另外不知您孩子住的医院是否为中国人寿的定点医院,如果不是就不能申请理赔。如果是定点医院,您通知学校,和给您上保险的业务员,如有不明的地方,请拨打中国人寿全国统一24小时热线:95519.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国人寿...廊坊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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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09-03 20:12

只可以申请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这项的理赔,具体的请打中国人寿的热线电话咨询,他门会告诉你处理程序

匿名用户    2008-09-03 14:57

可以

匿名用户    2008-09-03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