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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颁发309号《关沃崭做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3 54号文件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孟宝以炼患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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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法 可以和公司协商一下
不违法,哺乳期规定的是每天1小时 公司可以理解你的难处,给你并在一起休,那是你的幸运,如果不同意,你只能每天休1小时。 国家不保护这合在一起的这么点时间,而是保护每天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