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抱养我亲妹妹的孩子,她的孩子是二胎超生,我该怎么做,我没有孩子
绍曼彤_TA1Y 2010-07-1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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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你是自己要个孩子呢?还是要领养你满愿沙妹妹的孩子呢? 如果你自己想要孩子的话,那就把抱养的孩子还给你妹妹,如果是超生的,都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即可。自然与你无关! 如果你是就想抱养你妹妹的孩子了卜高的话,那也不能就这样养着,你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办理领养手续。如果你符合领养条件,那么你妹妹的孩子就可以过继到你的户口名下,你是依法领养!否则你永远养的是别人的孩子! 至于你印糕领养你妹妹二胎超生的孩子,你妹妹是不是还需要接受处罚,那就要看计生部门是如何规定的了。你可以到计生部门咨询一下,把情况说明白,也许不会罚款。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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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意前面几楼的说法!
这个不太好吧,最好不要抱养,首先不符合抱养的条件。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
你的意思看来是不想收养,有点犹豫,就看你们兄妹的感情值不值得你付出了。
您得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这样您才可以名正言顺地当孩子的抚养人,否则您永远当孩子的大舅爷而已!还有多的吗?我也想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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