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离婚三年多了,有一个小孩,跟着前妻,当时我答应每个月给儿子生活费 现在我知道前

妻结婚了。儿子的生活费我还是继续给吗?谢谢!
匿名用户    2013-12-22 19:05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父子(女)关系不因其他因素的改变而改变,自然抚养费应当支付,如果有工作的,按你月工作收入的20-30%计算,若无固定工作的,则参照城镇或农村人均年消费支出计算。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本律师(18782143212)。

匿名用户    2013-12-22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