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过世 儿子继承房产后再出售,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房产证已过5年,求详细解答
匿名用户 2014-08-13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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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供的这段规定出自国税发(2006)144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号公告,这段话的挤坐前一句已经失效,仍有效的是不得核定征收的后一句。 失效的那句话,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财税(2009)78号第五条已经做出了新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裁凡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如果这套房是儿子的唯貌录峡一一套房,且母亲办房产证日期至今已超过5年,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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