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小腿被别的小孩弄骨折了,校长说他一点责任也没有,对方家长也不出营养费,我可以起诉双方吗?
匿名用户 2010-06-18 20:00
满意回答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在校期间因因他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作为直接加害人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其次,你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立玻典偿诉讼,将学校,直接加害人作为共同被告。 第三,赔偿范围 对于因他人伤害造成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怨梅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相筛构鉴定。 祝福!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下课时间学校几乎没责任 只能找对方小孩家赔偿 我以前耳朵也是在下课时间被同学推到门刮伤了就咨询过 学校在下课时间基本没责任 如果是上课时间包括体育课 找学校吧 学校不给赔偿直接告他
可以,如果调解已经没有可能,可以请律师进行民事诉讼 校方和对方家长都有责任,估计你自己会承认30左右,具体的找律师说吧
若是恶意伤人 拒赔 可以起诉 但是最好双方好好谈谈 可以调解最好了
可以 怎么有这么不讲理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