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从不给孩子付生活费的,是否构成遗弃罪

匿名用户    2017-02-0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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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明确说明一点,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其次,就该案例而言,作为孩子的父母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该案例的当事人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对方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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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芳蕙    2017-02-02 04:03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中没有对时间的规定.遗弃行为须达到情节恶劣才能定罪,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情况. 根据你说的情况,她不构成遗弃罪.你可以起诉要求她支付抚养费. 找不到本人的,可以申请公告送达. 诉讼费用按照你所起诉索要的金额确定,一万元以下的收取50元,以上的分段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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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官丹蝶_bhUd    2017-02-01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