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产问题,能否将房产过户给小孩?

我与前妻2012年1月离婚,当时育有一女(2011年10月份出生),共同拥有一处房产(红本,名字是写的我与前妻两人),离婚时口头协商房产归女儿,但在离婚协议书上却写的是给前妻(当时以为孩子太小,法律上无法给小孩)。后来前妻几次要求我过户给她,我以“房子给小孩”为由拒绝了。现在前妻以离婚协议书为依据起诉要求我办理过户。所以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1,离婚协议书有反悔的权利和可能性吗? 2,我主张:同意过户,但要把房产过户给女儿,这样是否可行? 3,我收到法院的传票、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提交身份证明通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已经有1个月了,但我一直没有给予任何回应,是否有影响? 4,我觉得前妻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干脆想不出席了。开庭如果缺席,会怎样? 5,如果缺席判决,判我前妻胜诉,我是否需要承担诉讼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如果有,大概是多少金额?
匿名用户    2014-04-14 14:07    

满意回答

您好。目前情况对您不利。 ①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已经生效,按协议您应析产给女方,不办理就是违反协议; ②现在房子所有权属于女方,是否给女儿由她决定,您可以提出要求主张,但对方不同意您也没办法; ③您且葵亲应该积极应诉,以说明个中原由。但不提交答辩,可开庭时再当庭提交,如此不影响实体权利; ④如开庭您不到,或无代院套理人到,法院可缺席判决; ⑤您需要承担诉讼费,按财产案件来计算。您可以问下女方交了多少诉讼费即可知它趋晓。祝您顺利。 【律师咨询预约电话:15322998014 ,QQ:2641020159 】 【因无法检视您的证据材料,仅依据文字陈述提供咨询。如需更详实准确的法律意见,建议当面垂询律师。】

漆绿蕊_yj7G   2018-01-19 22:29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