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期间,对方抚养小孩,我付房贷(房子为共有),分居快2年了,现在对方起诉法院要我付抚养费,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2-10-2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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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有协议没有,有的话就按协议。没有的话就按你说的举证,即对方抚养小孩,你还房贷,因房子为共有,你事实上是在承担共同的债务。

匿名用户    2012-10-20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