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下午我母亲开车门不小心碰到了骑电动车带着小孩的人,然后我们下车就说带她们去医院,她一开始说去

8号下午我母亲开车门不小心碰到了骑电动车带着小孩的人,然后我们下车就说带她们去医院,她一开始说去,后来一会又说不去医院了,她要我看着办,她要我给她几百块钱,她只是手有点青,其余一点事都没有,然后我们不肯给她几百块钱,我们说去超市买点东西给她家小孩吃,她不肯,她非要跟我们要钱,后来她报了110,110来到现场说这都是小问题,然后问了下情况做了笔录,110喊我们10号早上8:30到警察局,我们去了,她没来,请问下处理多长时间算过期啊?
格式化↘未来_6uMW    2014-02-1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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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时间是由派出所确定的,这属于邻里纠纷。直到派出所出具结案报告止

匿名用户    2014-02-13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