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母亲的权利受到剥夺应寻求哪个部门?我离婚了、有一小孩在男方、判决书上未注明我可以探视孩子让
匿名用户 2015-06-11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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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之中倘编暖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双方离婚而消灭 因此探视权是你的法定权利,不可能因为在判决书上没有体现,就代表你没有该法定权利。 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身份权,该权利的行使,不但有利于不与子女生活一方履行对于子女的教育、抚养与关爱的法定权利以及情感诉求,还有利于最大限度的 减少子女因为父母离婚而减少的家庭破碎感,对子女日后的健康成长 具有积极的影响,探视权的社会价值亦可以体现为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减少不与孩子一切生活一方因为不能行使探视权而导致而导致的社会矛盾。 在你不存在赌博、酗酒、吸毒、严重传染性疾病、严重暴力倾向等不利于探视的情形下 对方无权主张终止探视, 就算你具备上述情形,在上述情形消除后,也应当恢复探视。 所以,我理解并同情你的遭遇,但是如果你不坚强的面对,那么我真的懒得帮你 如果你吊裕坚强面对,我就告诉你,局团就一条 立即起诉男方,要求恢复你的探视权 对方无权超越法律 探视权是你的法定权利 在你不存在我所描述的不利于探视的情形 对方不配合探视 属于侵犯你的合法权利 如果你打算一直被对方侵害权利 就继续颓废 如果你想让对方知道对方的行为极度的自私 就向法院发起诉讼!坚强面对! 法律会还你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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