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房产遗嘱咨询-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证写另一方的名字,健在一方买卖房产后是否可能会有纠纷

家里有两套房产,是老房拆迁分的,一套有房产证,写的是爷爷的名字,另一套没有房产证。奶奶是在新房下来之前去世的,我想请问爷爷是否有权处理这两套房产?现在爷爷把这套有房产证的以买卖的名义转到我的名下,是否合法?以后还会不会可能有遗产纠纷?(爷爷有一儿两女,儿子尽赡养的义务,我是爷爷唯一的孙子),爷爷现在想立遗嘱,想把另一套没有房产证的留给我爸爸,请问是否有这个权利?还是说这两套房产都是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奶奶生前没有遗嘱)。请专家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匿名用户    2014-10-0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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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两套房产都是你爷爷奶奶婚后取得,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话,你奶奶去世,房子的一半属于遗产,你爷爷是不能处分属于你奶奶那部分遗产的,只能处分房屋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否则后续可能会产生继承的纠纷

文君之_bN0B    2014-10-10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