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残疾的孩子是不是犯罪?

匿名用户    2016-06-22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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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残疾人保障法》第9条规定:“残疾的法定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第52条又规定,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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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承载_dEbg    2016-06-22 12:50

你说的比较简单,只说小孩还活着,这个不好准确判断的。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另外,遗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其前提是有能力抚养而拒绝抚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如果不是出于上述的故意,则不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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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诗蕊_HCLP    2016-06-22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