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改名的问题

离婚了孩子一岁抚养权归女方,依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女方可以在不征求男方的同意更改小孩的姓名吗?
匿名用户    2012-01-02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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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卫战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2、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唉佳殊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自然人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姓名。 4、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单位或学校证明即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或独生子恨崭女证明)即可,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以前那样需要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 具体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匿名用户   2012-01-0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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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了,现在女方是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单独作此决定的。

丛醉柳    2012-01-03 08:58

你好,我是华东政法大学大三的学生。 依照《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来看,你的孩子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更改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名字。 你是他的法定监护人,他未成年的时候,你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但是他成年以后,如果他不希望跟你姓的话,他可以自己改回来的。当然,你给孩子改的名字不能违反道德风俗,不能违法...。 你要向公安机关写申请材料,并拿着你和前夫的离婚证,法院判决之类的。然后到公安机关去改(具体需要的材料,你去派出所问问)。如果公安不给你改,并且不说拒绝的具体理由,你可向上一级公安提出行政复议,亦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结果不满的,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不过建议最好协商一下,避免更多的和前夫的纠纷。不过你要是觉得那点抚养费是在没什么意思,又不想让孩子身上有前夫的影子,那就果断改啊。 (我有点女权主义倾向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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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1-03 01:02

您好,孩子的姓名的更改建议还是和男方协商一致。在实践中女方虽然可以变更孩子的姓名,但是也存在男方由此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

揭浩淼_9OG3    2012-01-02 23:05

需要经过其同意。

匿名用户    2012-01-02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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