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女 未办结婚证生下一小孩.现在那女的3年前走了 小孩和我过 已上学 请问 我可以向那女的要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14-05-1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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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小孩由父亲抚养,其生母应负担孩子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既可以一次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 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生母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支付多少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按工资的20%—30%支付。 此外,你是男人,既要了这个孩子,就要多担负责任。孩子母亲是个女人,如果她有钱,相信她不会不顾及自己的子女,倘若经济条件不好,你起诉也一样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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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元英_JkOF    2014-05-12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