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是离异,一男一女的抚养权都判给男方,现在我再婚,这个男的没有小孩,是台湾人,我们可以再

生一个孩子吗?去镇计生办办准生证说不给办,要交10万元钱抚养费,请问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4-02-1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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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可以再生,计生办的说法是错误的,建议你在咨询上级计生办

匡经亘_A21H    2014-02-14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