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工伤保险机构以未缴工伤保险为由停发伤残津贴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1-12-04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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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了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战敲筛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公司破产后不恨战可能再缴纳工伤保险费,至于公司破产清算时社会保险机构未从中拨付到费用,是社保机构与公司的责任,不能作为你不能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因此,社保机构停发你的伤残津贴,你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梨电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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