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省嫁到广西未婚生小孩回到广东要计生证明说要罚款15000

我是广东的嫁到广西未婚生了个小孩,回到广东本地要计生证明给小孩上户口,说要交15000社会抚养费,广西那边已经交了罚款,怎么回事,求解脆谢
匿名用户    2014-05-0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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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你在广西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广东不应再重复征收。 更详细的解答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奇清妍_SLnw    2014-05-04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