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口的新生儿和媳妇有权得到土地赔偿款吗

我家住成都。09年成都作为示范点进行了产改,并将土地确权。2010年3月我嫂子嫁进我家并上了户,2011年4月我侄儿出生并上了户。我村土地2012年1月被征用。队长执意不分给他们俩土地赔偿款,理由是他们是土地确权之后才上的户,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请问合理吗?他们有权得到土地赔偿款吗?
匿名用户    2012-03-07 20:11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合理。 他们无权获得土地补偿,但是可以获得安置费。

贺敏才_k9Fi    2012-03-0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