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发生工伤,被鉴定为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九级伤残 保守治疗了七个月,单位以治疗时间过长为由,扣…

我前年发生工伤,被鉴定为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九级伤残。保守治疗了七个月,单位以治疗时间过长为由,扣我一个月旷工,另外车费和三个月护理费未报,并让我内退,我想去上班单位不答应,找上级主管,工会,仲裁部门也未解决,请各位高手帮助。
匿名用户    2013-04-13 16:52    

推荐回答

这个问题在之狼目前的处理中,一般就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耗殖治疗期间的全部工资,之后不安排工作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支付生活耻蔑慕费的。

hgghx   2013-04-13 17:22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员工在工伤医疗康复期间内(12个月内)原单位工资待遇福利不变,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员工,只要将需要治疗康复的医院病假单或病假证明留底,或者出具给单位看,即可。收好工伤认定书,医院给你的证明,到时可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伸诉。

厚康时_iKT4    2013-04-13 17:13

仲裁不解决?仲裁没有支持你吧,你不服,如果有病假条的,可以起诉。

匿名用户    2013-04-13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