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内打球不小心踩断3岁小孩子的腿,我要负多大的责任?

前天下午,我和几个朋友在篮球场打篮球,一个3岁的小孩子和她妈从球场走过,(她妈妈走在前面几米处,小孩子走在后面)我在打球,后退的时候不小心撞倒了小孩子,然后,我也没有站稳,右脚踩到小孩子的左小腿,昨天带她去医院照片,伤到了骨头,现在正在医院治疗,小孩子不懂事,作为小孩子监护人她妈妈和我应该如何分担其中的责任? 我自己认为双方都有责任,答应对方各付一半的责任,可是对方不愿意,说我们应该付90%的责任,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双方各应付多少责任?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匿名用户    2010-08-02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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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赔偿即可。根据你的说法,主要原因是他的录截刺母亲没有尽到照看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因为篮球场对于三岁小孩来说是非安全处所。你的行为属过失致人伤害,只需要负连带责任即逼编可,主要责任在家长一方。具体应付多少责任要么协商解决,要么民事耀局诉讼解决。总之你不是主要责任

匿名用户   2010-08-0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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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跟孩子的妈妈各有50%的责任 你踩断了小孩的腿 这是你的责任 你应该负责 但是孩子的妈妈 没有尽到照顾小孩的义务 导致小孩受伤 她也有很的责任 不过既然你是男子汉大丈夫 就不要再跟她计较这些个 把孩子治好在说吧

匿名用户    2010-08-02 16:08

应该是双方都责任,但你的责任大一些把,百分之65差不多了!

匿名用户    2010-08-02 14:26

哥们,你没事、。

匿名用户    2010-08-02 14:26

他母亲有保护孩子和预料危险的义务,她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负主要责任,而你属于过失伤人,确实要负一些责任,但不应超过50%,具体的可以去法院讨说法,如果谈不定的赔偿比例.

匿名用户    2010-08-0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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