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生了二个小孩,我是否应该和她结婚?结婚后我们能幸福吗?
匿名用户 2009-06-12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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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们既然已经离婚了,就说明你只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却不能要求女方和你再婚. 至于能不能幸福,我只能说:事在人为.你有心去努力和争取,或许幸福之神还会眷顾你,但是如果你没顿源这个心,而只是光说不做,那你还是别给大家增加无谓的痛苦了. 女人很容易相信希望,却更容易因为希望后的最香务失望而彻底绝望,所以,你想要维护什么?你能给她什么?而她又能不能给你你想要的? 婚姻已经失败过一次,对你和她而言都是伤痕,你再一次提出脚最要求,会不会是在彼此的伤痕上撒一把盐,还是要治愈这道伤?你认真思考过了吗? 无论怎样,孩子需要幸福,而你们愿不愿意用行动去付出? 希望你们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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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能爱她,爱她的孩子吗? 如果你能做到,并且能有担当的话,那就可以幸福。
你多大了,如果是十七八岁的小孩子就别和她结婚,经历的事不同没共同语言的……如果你快三十或以上了,也经历了社会,你们真心相爱就结婚吧!结婚不像谈恋爱,山盟海誓,花前月下,甜主密语都是暂时的,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只要你认为你们会幸福,就把握好机会,祝福你们……
你喜欢她吗,喜欢就会幸福啊,不管她有几个孩子,你只有做到问心无愧就可以啦,幸不幸福是你们自己争取的啊,对吗
这个可以幸福。如果单说幸福的话,那必须有感情。如果有感情,其他问题都可以解决。有孩子的问题,就要看看你是什么人,是不是心胸够宽广可以把她的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对待,这不是不可能的,我姨妈就是这样,她跟姨夫是后结合的,姨夫对她的儿子视如己出,姨妈又给他生了一个小女儿,一家人过的很幸福。家里人都说姨妈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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