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户口公安局已经落实,计生办不承认怎么办?还起诉了我们
匿名用户 2014-12-3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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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搞错了? 一、国家的最新政策是:计划外生育的,不影响其上户口; 二、计生办了乐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其依据是你计划外生育,这完全是二回事。 1、事实上,如果你不按时缴纳,计生办反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说的4万,这个钱是不是够了,这不是你说了算的。关于这个数额,如果你不服,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还是不服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2、社会抚养费,现行各省市的标准,各不相同,一般都规定了: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2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三、2002年,糟丛吴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第六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洞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2、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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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管理和计生管理是两种不同的管理,能上户口并不等于计生不违规
不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