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意外受伤,幼儿园教师如何赔偿

我是一名幼儿园教师,最近我们班一名孩子在饭后洗手完,不小心滑到并导致下巴与地面强烈接触下巴裂伤,伤口不是很深,但裂开须缝针治疗,家长要求去最好的医院治疗并强烈要求住院观察,幼儿园要求我们两个班主任负担全部医疗费,请问有没有专业人事知道幼儿园这样是否违反法律?
匿名用户    2007-09-1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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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托管期间幼儿园对幼儿的人身安全负有照顾义务,如果幼叹丰儿在幼儿园托管期间由于幼儿园的过失而造成幼儿人身受到损伤的,幼儿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该赔偿责任由幼儿园狼挎敢承担; 3、如果当值工作人员存在有过失责任,幼儿园可在向受害人承担完赔偿责任后向有过失的责任人追偿; 4、家长要求的所谓“去最好的医院治疗”并不合理,同时,是否需要住院主要是观察参考富梅医生的意见。

匿名用户   2007-09-1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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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此类问题不由你们负责,而由学校负责.因为你们的行为代表学校.而且你们也没有过错.而应该由学校承担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就算你们有过错.也应该先追究你们单位的责任.你们单位再追究你们的责任.

匿名用户    2007-09-20 22:04

你可以去找律师问清楚

匿名用户    2007-09-20 21:53

一定是院方负责,你是被雇方,出现事故当然是雇主方负责。

匿名用户    2007-09-18 18:20

这件事应该由学校来赔偿,如果学校要求您赔偿,您可以拒绝 或者在您赔偿后,向学校追偿。

匿名用户    2007-09-1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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