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家工作人员,妻子是农业人口,第一孩子是女孩已有14岁,我们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是否可生第二孩
匿名用户 2011-04-0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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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推行一对汉族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减否恨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朗金正常劳动为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这也和你户籍所在的城市计划生垃脚育政策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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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是农业人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而且已经14岁了,符合批二胎的条件了,可以去申请二胎了
应该可以吧,这样的问题,应该到居委会去问 因为所有居民的芝麻小事,都是由他们管,或者问他们怎么弄, 这样他们也会告诉你让你到哪里去找的。 还有一半少数民族的话都可以的,比如,你要是省3个宝宝的话,可能会给你10万左右的奖金呢 至少我住的城市是那样, 问居委会吧,大妈们会好好告诉你的哦。。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