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宝宝出生后,需要特殊护理,而我的产假在2011年12月1 3日就已到期,后来向公司申请了事假,有上交请假单和医院证明,本月15日 再次向公司续一个月的事假

公司并未说什么,可今天突然接到公司电话,说公司的请假制度更改了,要求我4 月1日必须上班,否则旷工处理,旷工三天就被辞退!我虽明白公司有公司的制度,可是我在困难期啊,我对宝宝有抚养的责任啊,所以公司的提醒,让我很难消化,我想寻求法律援助,这种情况,公司可以辞退我吗?若辞退我了, 我有何补偿吗?
郁海冬_N8Pp    2011-10-0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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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不可以辞退 哺乳期 妇女的吧,如果真辞退了要给你补偿的,按你的射满告工龄来算的竞金呀,还有可以领两年搂竞的失业救济金...

太叔欣怡_KEL5   2011-10-0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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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我觉得你应该找个资深律师询问清楚,

铎以筠_Ls2c    2011-10-03 12:51

你可以去 劳动局 问问,因为你这种情况如果公司真的辞退你的话,公司要是赔偿你的经济失业金的。

六飞烟_8NVX    2011-10-03 12:47

事假这种事情主要看公司的规定。如果公司的规定都有合法程序,不批准事假你 不上班 ,旷工开除是没有赔偿的。

山晓丝_64oc    2011-10-03 12:39

事假的话就难办了,如果不能 上班 公司有权辞退的。补偿么,应该可以和公司谈的

崇饮香_bODg    2011-10-03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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