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上初中二年级在下晚自习回宿舍时被另一个孩子撞倒手骨折了现在治病花了一万多了这些钱应该由谁
匿名用户 2015-09-2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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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认斯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苦究掏人侵权司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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