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快三年他从来没有回家过,也不看小孩和我,我现在要离婚,我应该去哪里办理,像我这样要请律师吗
匿名用户 2012-02-14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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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从别的网友那搜集的一些(婚姻法)材料 希望对你有帮助 1.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玻抓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注: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辨祸年,只是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但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两人确实已经分居二年了,可毫顿清以申诉离婚 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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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如果联系不上本人必须去法院起诉,然后要准备好证据材料证明他三年都没有回家过,如果无法送达只能公告送达。不用非得请律师,可以找人给你写个起诉状,这个比较便宜,然后去法院立案庭立案缴费,等着法院开庭,庭上把自己的情况给法官说,把那些证据材料也得提交了
可以在司法部门提出分居备案,达到一年半还是三年就算自动离婚了,好象还要登报吧。具体可以自己查查婚姻法的。虽然你们分居三年,但没有备案好象是不算的。